发布者:合作发展处发布时间:2021-09-01浏览次数:8188
校企合作协议由承办部门拟定并发起、承办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合作发展处校企合作管理岗初步审核,再经合作发展处处长审核,下一步流转至校办(学校律师)审核(有经费的协议还需财务审核),最后由分管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