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办学的重要指示,是职业院校生存发展的根本路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并就多元化合作办学提出了要求。4月30日,孙尧副部长又在2020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工作推进会上提出了“每个学校必须联系100家以上的企业”的工作任务。为系统化做好学校与合作企业及合作单位的联系工作,并借助产教融合和多方协作为学校办学赢得更好的发展环境,更多的支持力量和更大的发展空间,经学校研究,现就开展联系走访合作企业和合作单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工作安排
1.开展企业(机构)合作现状清查
围绕合作办学院、合作办专业、合作培养教师、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合作开发课程、合作开发教材、合作进行科研开发与技术服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合作开展培训鉴定、合作开展1+X证书试点,接收顶岗实习、支持就业创业、进行捐赠和准捐赠、设置奖助学金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明确合作企业名称和数量、规模性质、合作历史,合作内容、工作联系人等具体信息,并完成合作情况信息表(详见附件1),建成学校对外合作信息库,加强对外合作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合作发展处,校内各单位)
第一阶段:2020年5月12日-2020年6月12日
各单位完成合作基本情况清查,填报合作情况信息表并报合作发展处汇总。(责任单位:校内各单位)
第二阶段:2020年6月13日至8月30日
合作发展处汇总各单位基本数据,建成对外合作信息平台并形成对外合作信息库。(责任单位:合作发展处、信息办、相关单位)
第三阶段:2020年9月1日——
各单位按月度周期更新调整对外合作信息库。(责任单位:合作发展处,校内各单位)
2.做好与合作单位的深度对接
按照“与领军企业合作着力培养双师、打造高水平合作平台(包括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工程技术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培养高水平人才,与中小微企业合作着力开展技术服务、顶岗实习和就业创业,与其他机构组织合作共促学校发展”的原则,全面开展与区域内政府部门、行业产业组织、领军企业(不限于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联系对接工作,通过企业走访和调研对接等方式,明确合作意向、合作内容、合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合作的困难和问题、合作的措施和建议,并形成对外合作改进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合作发展处,校内各单位)
第一阶段:2020年5月12日-2020年7月12日
落实教育部部署的联系100家以上企业的工作任务。各学院根据174家企业名单参考表(招就处、各学院和合作发展处共同整理,详见附件2),结合各自合作企业情况与联系校领导协商拟定走访联系企业日程安排表,于5月15日前将走访联系企业日程安排表(草案)报合作发展处备案(考虑到实际联系情况的复杂性,最终的日程安排表定稿可于7月12日后再报合作发展处),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要平均达到2个以上,具体数量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设置情况确定。同时可从5月12日开始着手走访企业,并于7月12日前完成首批100家企业的联系走访工作。其他单位也应与分管校领导协商拟定联系走访合作机构日程安排表,并7月12前完成联系走访工作,日常安排表由各单位自行掌握不用上报。(责任单位:合作发展处,校内各单位)
第二阶段:2020年7月13日-2020年9月1日
完成扩大走访联系、调研和工作改进,并完成对外合作工作改进方案。各单位按照“与领军企业合作着力培养双师、打造高水平合作平台、培养高水平人才,与中小微企业合作着力开展技术服务、顶岗实习和就业创业,与其他机构组织合作共促学校发展”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拟定合作推进计划和联系名单,开展完成第二阶段企业和合作机构调研走访工作。各学院于9月1日前将第二阶段调研走访日程安排表和学院对外合作改进工作方案报合作发展处。其他单位不用报送日程安排表和改进工作方案,但需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合作发展处,校内各单位)
第三阶段:2020年9月2日——
总结联系走访合作企业和合作单位工作经验,召开联系走访工作交流会,制定联系走访企业相关制度,推进联系走访企业工作扩大到教职员工和学生,逐步实现联系走访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全校合力共建多方参与学校办学的发展环境和支持机制。(责任单位:合作发展处,校内各单位)
二、工作要求
企业(机构)合作情况清查工作和联系走访企业工作紧密联系、相辅相成,都是学校《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内容,只有全面理清学校的合作现状和合作环境,才能推进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实质性发展、深入发展和高水平发展,才能支撑性的去落实学校“双高”建设的有关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做好上述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从学校办学根本路径、主要依凭和重要支撑的高度去认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要从学校新一轮发展必须借助多方合作助推才能求资源、上高度的角度去理解加强合作联系,要系统的了解和学习校企合作、多元办学的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并创新性、灵活性的落实执行。
(二)加强工作联动
推进开放办学、合作办学是全校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职责,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需要高位推动,整体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思考相关工作时必须联系学院进行支持和落实,各学院在开展相关工作时也应该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实施。具体到本次工作,学院在制定走访调研工作表时,应联系教务处、招就处、科研处、继教处、合作发展处等部门参与联系走访,以便于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教师培养、顶岗实习、就业创业、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情况的了解和工作的推进。
(三)确保工作落实
各学院要成立院长、书记牵头的工作专班,要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做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和时间落实。要创造性、补充式细化工作任务,做好合作情况信息表,做好走访联系对接,拟定走访调研提纲,做好走访调研记录,撰写调研工作报告,撰写工作改进方案,并确保各项工作出成效。学校和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督促和工作考核,并按照学校相关制度严格执行。
合作发展处联系人:徐爱胜
联系电话:13618655133 邮箱:501183747@qq.com
附件:1.合作情况信息附件1.合作情况信息表.docx
2.联系企业名单表(参考)附件2.174家企业名单.xlsx